翻譯方針

翻譯方針

《現代粵文聖經》務求以現代粵語(廣東話)精確表達聖經原文的意思,忠實重現原文的語氣和神髓,讓讀者準確感受經文的歷史和文化背景,更易掌握神的說話。附上詳細的註釋,討論譯文背後的取捨,並談及翻譯過程的挑戰。

翻譯取向

《現代粵文聖經》的基本翻譯取向,重視表達聖經當年的時代、地理和文化背景,讓讀者代入原文作者的當年的時空研讀經文,而不應以現代華人的眼光詮釋內容。不過,這不代表《現代粵文聖經》會接受「歐化文法或句式」;相反,譯者注重文句流暢,尤其是經文中的人物對話,一方面要配合原文語氣,但另一方面也要顧及粵語的語氣。


整體的翻譯取向,以準確傳達原文為首要原則。譯者在翻譯的過程,參考了 NET Bible 的註釋和一些釋經著作。這些參考資料,會在經文註釋中引述出處。詳見:〈我如何「翻譯」聖經?〉


近幾十年,凡談到聖經翻譯,人人都說要用尤金.奈達(Eugene A. Nida)的動態對等或功能對等,但「對等」的程度,卻始終有不同的取向。整體來說,《現代粵文聖經》傾向對具有實質意思的字詞或短句,以較貼近原文的形式翻譯;但一些虛詞(function words),例如連接詞或副詞,則要按粵語的習慣處理。例外的情況是,當粵語本身的詞彙或習慣容易引起誤會時,才會考慮以另一方式表達。粵語的文法和句子結構靈活多變,間中有些在官話白話文譯本中須要增刪或改寫的經文,有時粵語也可能可用較貼近原文的形式處理。最終目的,是希望譯文既可用作深入考究經文,也可便於朗讀和聆聽。


經文盡量保留原文詞彙和句子的色彩、情感、含意和修辭,特別注重表達原文的人物對話的語氣。若原文語帶雙關,而粵語未能表達,則會在註釋交代。

新約底本

《現代粵文聖經》的新約底本是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4th revised edition (UBS4), United Bible Societies (1993) [ISBN: 3438051109] 及 Nestle-Aland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27th edition (NA27) Stuttgart: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ISBN: 3438051001]。這不是最新版本;最新的是 UBS5 和 NA28,但暫時《現代粵文聖經》譯者仍在用舊版。譯者陳小標只懂很少希臘詞彙,所以用了很迂迴曲折的方法處理,詳見:〈我如何「翻譯」聖經?〉


為免誤會,謹此聲明:來網站在翻譯的過程中,沒有參考香港聖經公會出版的《新廣東話聖經》

讀者對象

《現代粵文聖經》的對象包括主內信徒,但同樣也包括對信仰全無認識的讀者。所以,譯文會盡量避免採用一些只有信徒才完全理解的詞彙。


不過,《現代粵文聖經》對讀者(不論是否信徒)的中文語文能力有一定的要求。「粵語白話文」不等同「口頭俗話」,《現代粵文聖經》選用的是最忠實反映原文的詞彙或句型,而不會刻意改用較淺白的表達方式。此外,譯者期望譯文忠實呈現二千年前耶穌基督生活地方的狀況,因此也期望讀者對當時羅馬帝國的歷史、文化和地理背景已有基本認識。


以上的原則,無可避免會略帶矛盾,以下例子可作說明:

  • 若原文以帶有濃厚文化或歷史背景的詞彙或方式表達,仍然會以貼近原文的語境和形式翻譯,並在譯註交代意思,避免輕率地改為意譯。
  • 若有多個不同的中文字詞可選用,則會以現代中文為標準。例:新約的 νόμον (例〈馬太福音〉5:17),多指摩西律法(the Mosaic law)、甚至泛指五經(the Pentateuch),但按文意有時也可指地上的規範。中文的「法」和「律」字,可獨立用,也可以不同次序組合成「律法」(例:新唐書.百官志一) 或「法律」(例:史記.卷八七.李斯列傳),均無宗教含意。至於現代中文的「法」,在法治(rule of law)概念中是指「法」凌駕一切政治構力的現代制度 (所謂「法是王」(Lex, Rex——Samuel Rutherford的著作 (1644);相反的是古代的「王是法」)。中文「律」含意較廣,仍保留古代的一體適用之意 (說文解字.彳部)。現代的rule of law概念沿自幾百年來英國逐漸演變的制度和後來十八世紀中的法國法學家孟德斯鳩(Montesquieu)的學說;中文「法治」只是強行翻譯,法治精神不論與中國的傳統、或與摩西律法的神學思想比較,也有極端差異,不宜用同一個「法」字翻譯νόμον。英文的“law”字卻有不同含意,因為世上幾乎所有說英語的地方,早在幾百年前已經實行普通法制度(common law system)及奉行現代法治原則,“law”字在英語世界已具備極廣泛的意思,具備多種廣義或狹義解釋,所以英文譯本都把νόμον譯作“law”。總而言之,今天不能把「法」字為“law”的對等詞,所以改用「律例」翻譯νόμον。
  • 今天有部份信徒把中文的「兄弟」和「兄弟」區分為有沒有血源關係的兄弟,但女性卻沒有區分 (姊妹)。其實英文也沒有這樣區分,1919年的《和合本》也沒有明確區分,所以為免未信的讀者誤會,一律用「兄弟」。
  • 有些具深厚神學意義的名詞,其實經文本身也會解釋,同樣是為了避免誤會,會沿用現有的術語。例:「救贖」,根本整本新約聖經就是在解釋何謂「救贖」,不論是否信徒也會看得懂,所以無須改用其他字眼。

粵語漢字

粵語漢字至今仍未有完整及標準的方案。《現代粵文聖經》的其中一個目標,就是建議一套完整的方案,讓將來打算建立標準方案的學者參考。謹建議的粵語漢字方案如下:

  • 以現代常用為先決條件。暫時供參考的資料庫包括:words.hk 的粵典詞表、cantonese.org 的CC-Canto、和 kaifangcidian.com 的粵語詞典
  • 採用香港政府的中文界面諮詢委員會制定的《香港增補字符集—2016》(已納入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IEC 10646)。選擇香港政府制定的規範,是因為香港是全球謹有的兩個由官方認可廣東話可以作正式口頭溝通用途 (例如可用於:行政機構的發布會、法院聆訊時律師陳詞、小學和中學的教育語言、等等) 的地方之一 (另一個地方是澳門)。
  • 只用方塊字,不用拼音。例:「啲」(不用:D)。
  • 可以用新造字,但必須早在廣州、香港、或澳門等地常用。例:「佢」、「冇」等。
  • 盡量考慮用本字 (例:「攰」);但已廢棄或近乎廢棄的古字則不用。

粵語詞彙、語法、標點符號

《現代粵文聖經》務求採用標準粵語詞彙和語法,曾參考的詞庫包括《現代標準漢語與粵語對照資料庫》(2001,香港中文大學)。鑒於目前未有公認的「規範粵語」,《現代粵文聖經》在「翻譯」的過程中,或多或少也在嘗試建構「規範粵語」;基本原則如下:

  • 不採用曇花一現的詞彙或語法,務求歷久彌新。
  • 盡量避免用成語,因為中國典故與聖經的歷史背景互有衝突 (例:「瓜田李下」來自唐書柳公權傳所記載的故事,引樂府〈君子行〉,與聖經背景格格不入)。即使一般詞語也一樣,例如描述夜深,不會說「三更半夜」,為免誤會指十二年辰中的「三更」。
  • 顧及粵語表達的語氣,必須與原文的語氣配合。
  • 注意粵語字詞的多重意思和弦外之音,除非剛巧與原文的弦外之音相似,否則不會用,以免誤會。
  • 不用古老字詞,例如「夫子」改作「老師」。
  • 若不同時代的粵語詞彙、語法或風格有差異,就選擇以1970年代的香港粵語為準。選擇這個時代,原因是當年的香港粵語受外文的影響較少,而又不至於太古老,也大致保存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廣州市的粵語風格。1970年代之後,航空交通開始普及,全球人口流動令語言風格更易受外來影響,世上任何語言也難再保持純正,粵語更難幸免。譯者陳小標在1970年代成長,較清楚知道當年的粵語風格是甚麼模樣。


《現代粵文聖經》採用當代規範的標點符號守則。破折號按照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W3C)的《中文排版需求書》規定,用兩條U+2014 em dash (顯示如:——)。引號用「」而不用橫排的 “”,以便內文隨時可改為直排。人名、地名等不用專名號。經文的章節數目,在目錄頁和譯註均用阿拉伯數目字,其餘的數字用中文。

書卷名稱、人名、地名、代詞、度量衡

聖經書卷名稱同時用《和合本修訂版》《聖經思高譯本》的譯名。

人名會參考《和合本修訂版》、《環球聖經譯本》和《新漢語譯本》的譯名,若這三本譯本不一致時,則會選其一,並在註釋中解釋。不過,一些現代常見的人名 (例:Elizabeth),則首選採用香港政府的標準譯名 (例:伊利沙伯)。不過,香港政府經常為洋人官員取漢名,這些漢名不視作「音譯」,所以在譯經時不會採用。

現代通用的地名 (例:希臘,而不是1919年《和合本》的「希利尼」),採用粵語通用譯名,如廣州、香港、澳門三地有不同譯名,則以香港最通用的譯名為準 (例:意大利,而不是義大利)。如該地名今天已不存在,則沿用《和合本修訂版》、《環球聖經譯本》和《新漢語譯本》的譯名,若這三本譯本不一致時,則會選其一,並在註釋中解釋。


粵音的代詞不分性別,即:「我」、「你」、「佢」,所以「佢」可指男女。有些譯本採用神聖代詞(deity pronouns),例如部份英文譯本用大階字母代詞 Him 和 His,或部份中文譯本的「祂」。不過,正如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的序言表示,希伯來文和希臘文沒有「大階字母代詞」這種做法,部份古代的英文譯本也沒有,所以English Standard Version不會這樣做。同樣,《聖經.現代粵文譯本》也不會用神聖代詞,「你」和「佢」可以指主基督。


度量衡制度採用聖經時代之單位,通常以音譯的方式把單位翻譯出來。如有需要,會把換算成現代國際通用單位的數值放在註釋。

聖號、宗派等

本網站尊重世上任何宗教或信仰立場,不分天主教 (公教)、東方基督教 (正教/東正教)、新教 (更正教)。《現代粵文聖經》的對象是世上所有人,所以選擇詞彙時,不會先考慮某一詞語是否源自天主教、東正教或新教的中文聖經,反而更關注該詞語在世上所有粵語羣體的用法。本網站期望本自任何背景的信徒及未信的讀者,也看得明白、看得舒服。


神的聖號,不論中譯、英譯,過去數百年,討論不斷 (詳見此)。《現代粵文聖經》選用「神」(不加空格在前) 而不用「上帝」,因為​儒家四書五經中所指的「上帝」,顯然不是指聖經中的三一神。如上所述,基本原則是避免選用帶有強烈中國典故的詞語,所以不用「上帝」。三位一體的真神,其中《現代粵文聖經》選譯「聖靈」而不是「聖神」,主要是因為譯本已選用了「神」,所以不重用同一個中文字。


《現代粵文聖經》暫時只有新約,因此詞彙的選擇也以新約的時代 (即大約二千年前) 和當地 (巴勒斯坦一帶) 為主要的考慮因素,而不是用現代的眼光來看。例子如下 (首先列出《聖經.現代粵文譯本》用詞,括號中是《和合本》和《聖經思高譯本》的用詞):

  • 愛膏者、愛膏嘅人、愛膏嗰位 (彌賽亞 / 默西亞)
  • (新約時期民間的) 神學學者、神學老師 (文士、拉比 / 經師、辣彼)
  • 老師 (拉比 / 辣彼) 
  • 恩惠 (恩典 / 恩寵) [恩典和恩寵在文言古籍,指帝王的恩賜,現代的譯本不一定要沿用]

經文標題

聖經原文沒有標題。


一般聖經譯者都會自行加上標題,但在編寫標題時,通常只會考慮書卷結構和經文內容,純粹為了讓讀者更易了解標題下的經文。


這譯本的標題卻有點不同,標題的目的,除了上述各項外,還同時考慮視覺效果,盡量用標題把經文分隔成每一個長短適中的段落,讓讀者閱讀時感到輕鬆寫意,也更易培養每日讀經的興趣,例如每日讀經的內容,以標題來數算,例如每日閱讀十個標題之下的內容,而不是以長短參差的章節計算。


當衡量每個段落的長短時,不會單看字數,而是更重視每段經文盛載的訊息量和難度。當然,也要重視經文結構和內容,不會謹為了維持每個段落的長短一致而強行分折相關的內容或合併無關的經文。

榮耀神

近代的聖經譯本,翻譯員、編輯和顧問人數動輒過百,《現代粵文聖經》實在不敢比擬。不過,神總是利用滿身缺陷的東西來榮耀他的大能。謹此謙卑地把《現代粵文聖經》獻給神;求神使用。